打印本文 打印本文  关闭窗口 关闭窗口
亲情也需要用心呵护
作者:佚名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点击数  更新时间:2023/2/3 2:38:11  文章录入:admin  责任编辑:admin

 

  人获得财富后的境界,无非三种:证明自己在社会上存在的价值,是自我肯定的一种途径;给自己和亲人带来物质上的满足,让他们有尊严、高质量地生活;用自己创造的财富给他人带来帮助和温暖,回馈社会,让自己体会到帮助别人所获得的幸福感和存在感。

  从嫁给丈夫后,汪清便与公婆和谐相处,无论是最初挤在一个年久失修的小院里,还是后来住进一家人共同出资建设的两层小楼,都没有影响一家人的幸福生活。20年和睦的婆媳关系,却终结在拥有三套住房的时光里,还面临对簿公堂,原因何在?

  就是因为之前的和睦相处,汪清的婆婆才把足够的信任给了自己的儿子和儿媳,把回迁房签到他们的名下。不料,在回迁过程中,老人遭遇老伴的去世,这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;唯一的儿子也意外身亡,更是让老人承受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,连同老无所依的恐惧。此时,汪清仅靠口头承诺,是无法获得老人信任的。

  婆婆被小姑接走后,拿到回迁房钥匙的汪清不是把这份喜悦告诉婆婆,并尽快将她接回,体会一下住上新房的幸福,而是没有争取老人的意见,就擅自把其余两套住房出租,自用的三间卧室没有一间是老人的。要知道,婆婆在女儿家住并非长久之计,试问,老人到了晚年,还能寄居在女儿家吗?毕竟,在我们齐鲁大地,父母跟随儿子居住的理念早已根植于老人的内心深处。可是,作为儿媳的你,只考虑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,却没有替婆婆设身处地地着想。

  至于你说的“愿意和婆婆一起居住”,请问,老人愿意吗?你说要把房子留给两个孩子,可目前婆婆没地方住,你是否考虑过先解决其居住问题?假如你在拿到新房钥匙后,首先给婆婆安排一席之地,并接她回家,她会高兴至极;你想把闲置的房子出租、补贴家用,婆婆也不会拒绝。原本和美的婆媳关系之所以陷入僵局,是因为你没有给予婆婆应有的尊重。

  虽然目前回迁房已办理到汪清和丈夫的名下,但是,因其丈夫去世,这三套房屋的一半价值属于他的遗产,应该平均分成四份,老人可以继承儿子遗产的四分之一,其余三份分别由汪清和她的两个孩子继承;关于汪清丈夫意外身亡后所获的死亡补偿金,也有老人应得的份额。老人之所以说为女儿争取财产,也许是她感觉长期与女儿一起生活名不正言不顺,再加上汪清的做法实在不妥,让婆婆感觉根本无法指望她来养老,便想为女儿争取财产来回报其悉心照料。不过,若是回迁房房产证已办理到汪清和老公名下,老人的女儿是无法分割的,等老人分到财产后再给女儿也情有可原,毕竟,目前是女儿照顾、赡养她的。所以,老人提出这样的要求,汪清也应该体谅;若是尚未办理房产证,老人有权撤销对儿子、儿媳的赠与,不过,撤销赠与后,遗产分配会更麻烦。因报纸版面有限,就不再详细普法。

  建议汪清诚恳地向婆婆道歉,或者让中间人协调一下,打破目前的僵局,毕竟房产也有婆婆的份额,她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财产权;要么腾出一套住房给婆婆居住,要么把房屋的租金给她,或者在其中一套房产的证件上加上其名字。

  血浓于水。汪清,带着孩子经常去看望老人,也是应尽的孝道。拿出晚辈应该有的诚心和孝心,更能化解亲人之间的隔阂。对属于老人的财产,不要替她做主,提前赠与孙辈,应该先保证老人安享晚年。

  老人已年迈,有限的岁月不该在诉讼中度过,愿汪清尽快化干戈为玉帛,让老人在暮年安享孙子绕膝的天伦之乐。

  亲情分量很重,请用心呵护!拥有亲情,才会收获温暖、幸福,反之,拥有再多的财富也无法驱散你内心的孤独和落寞。

打印本文 打印本文  关闭窗口 关闭窗口